1-12月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2.88亿元,同比增长9.1%,同比提高了14.2个百分点,比2019年提高了3.2个百分点,较全区增速高于0.4个百分点,增速排全区第三位。
一、 城乡市场增速回升明显,乡村增速快于城镇
按单位所在地看,1-12月全市城镇市场实现消费品零售总额60.26亿元,同比增长8%,同比提高13.5个百分点;乡村市场实现消费品零售总额12.62亿元,同比增长14.3%,同比提高17.2百分点。
二、餐费收入恢复步伐快于商品零售
按消费形态看,1-12月全市实现餐饮收入4.90亿元,同比增长14.6%,同比提高31.7个百分点;实现商品零售67.97亿元,同比增长8.7%,同比提高12.8个百分点。
1-12月,全市实现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4.10亿元,同比增长20.6%,同比提高26.6个百分点,比2019年提高了45.3个百分点。
四、限额以上商品零售分类情况
1-12月,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18类商品中,有10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实现增长,分别为家具、体育、娱乐用品、服装、鞋帽、针纺织品、棉麻、日用品、文化办公用品、石油及制品、家用电器和音响器材、饮料、粮油、食品类,分别增长71.2%、67%、39.8%、35.6%、30.9%、29.7%、29.5%、9.1%、4.2%、0.3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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